粤拟规定1/3职工提议可集体协商工资
来源: | 作者:VBANK | 发布时间: 2013-10-13 | 2553 次浏览 | 分享到:
《修订草案》拟规定,当职工要求集体协商时,因企业收到要约书20日内未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而引发集体停工、怠工行为,企业不得以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粤拟规定1/3职工提议可要求企业集体协商工资

《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拟规定:工资集体协商1年进行1

工资集体协商谈什么、怎么谈?省人大常委会昨日起公开征求意见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草案》)明确,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可就年薪、津贴、奖金、病事假工资等多项或者某项内容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一年进行一次。

省总工会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省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70%,世界500强在粤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预计到2013年底,全省已建工会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比例达到80%以上。

《修订草案》拟规定,当职工要求集体协商时,因企业收到要约书20日内未答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而引发集体停工、怠工行为,企业不得以职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企业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工资集体协商含哪些内容?年薪、津贴、奖金及试用期待遇等

工资集体协商包含工资分配制度和标准、工资支付办法和时间、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调整幅度和调整办法、津贴补贴标准及奖金等分配办法、试用期病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以及工资集体合同的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何种情况下可就调整工资集体协商?《修订草案》规定,在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变动、或本地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较大变动、或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变动时,职工一方和企业均可以提出工资调整的协商要求。

而开展行业性集体协商并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的内容则包括: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调整幅度、同类工种定额标准、各工种岗位的劳动安全和卫生标准、劳务派遣人员权益保护等。

如何提出集体协商? 1/3职工提议可要求集体协商

《修订草案》明确,职工认为需要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应当向企业工会提出,由工会代表职工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企业工会可以根据职工意见和企 业的具体情况决定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但经1/3以上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应当向企业提出集体协商要求。集体协商期限为发出协商要求之日起 60日内,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15日。

此外,行业性工会、区域性工会可以与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企业代表组织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

协商期间各有何约束?不得干扰协商、职工不得组织停工

集体协商期间,企业不得无故拖延或限制干扰进行集体协商,不得限制、干扰工会履行职权,不得拒绝提供集体协商所需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不得违法变更 或者解除职工方的劳动合同,不得限制干扰职工一方集体协商代表的产生等。《修订草案》还特别提到,禁止企业对职工一方协商代表进行威胁、恐吓、利诱、限制 人身自由,或者进行侮辱、暴力伤害。

同时,职工一方不得以停工、怠工形式拒绝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或者以停工、怠工形式要求变更或者解除仍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不得捏造事实、故意传 播虚假信息或者煽动、组织、挑拨、串联、威胁、胁迫其他职工参与停工、怠工,不得破坏企业设备、工具或者强行破坏、阻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不得威胁或者利 诱对方协商代表,不得在企业已执行集体协商调解书、调停意见书时仍组织、参与停工。在上述情形下,职工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 企业造成重大损害,企业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其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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